关于珠海市临时禁飞的通知

2019年12月13日 通知 珠海市
根据珠海市公安局通告,自2019年12月15日0时起至2019年12月22日24时止,在珠海市范围内,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擅自利用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。确实需要飞行的,应当经军队、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,方可实施。对于违规飞行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。请广大飞友注意飞行安全。